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除旅游管理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生报考我校。
获所在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的推免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中旬至10月初)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推免生入学面试,经面试合格可被我校提前录取为2017年硕士研究生。
(二)全国统考
全国统考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达到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本科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2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二条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日期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报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4.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向我校提过认证报告。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安排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1.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第四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6日上午8:30—12: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考生报名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方式:笔试。
4.分值: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初试设置两个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7年3月中上旬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程序:我校根据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
(二)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程序和办法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的招生信息公告。复试工作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二外(外语)听力考试、综合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笔试、二外(外语)听力考试、综合面试。
3.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业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时将突出专业应用能力的考核。
5.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以上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我校在复试环节及入学后对考生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针对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可从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进入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九、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新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美术、艺术设计为三年)。
(二)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科研奖励、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相关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三助”补助:300-800元/月。
5.优秀硕士研究生培育项目奖助:1-2万元。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3)我校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校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4)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72
招生单位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6044
电话(传真):0411-86111234
电子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大外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gd.dlufl.edu.cn/gd/zsgz/index.jhtml
联系人:甘孝波